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诬陷刘少奇的三顶“帽子”是如何制造的?

1998-11-25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1966年,一场“史无前例”、祸国殃民的“文化大革命”席卷神州大地,“革命”矛头很快便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、中共中央的第二把手刘少奇。这位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的无产阶级革命家,数月间竟成了“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”,成为要打倒的头号对象。

为了置刘少奇于“永世不得翻身”的死地,江青、康生等得知刘少奇早年从事工人运动时曾在奉天纱厂被捕过,便在这上面大做文章,指派人用各种卑劣手段制造假证,最终给刘少奇扣上了“叛徒、内奸、工贼”的弥天大“帽”。堂堂国家主席被残酷批斗,非法监禁,折磨至死,真可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大冤案。

奉天即今日的辽宁地域。定刘少奇为“叛徒、内奸、工贼”的“证据”,是八个所谓“知情人”的“供词”。“文革”结束后,中央派人到辽宁调查,弄清了历史真相,推倒了所有假证,刘少奇的沉冤终于得到昭雪。但江青等人当年是怎么策划的,那些伪证又是怎么制造出来的,其详细情节还鲜为人知。

弭尚义、杨大勇在《百年潮》1998年第6期中对此进行了披露,下文是从中摘录的部分内容。让人们永远勿忘这一触目惊心的历史教训。

肩负特殊任务的人

七月流火。1967年7月,辽沈大地武斗正炽,社会一片混乱与恐怖。某日,一架从北京来的飞机在沈阳机场降落,机舱里坐着三个面容冷峻的军人,其中一位是驻辽宁某部的军政委,而他的任务却只是奉命陪同两名比他军职低的人安全抵沈。此举足以说明这是两个有特殊使命的人。

是的。他们是奉江青之命来沈阳的。此时的北京城里正在“炮打司令部”,江青一手操纵戚本禹组织中南海内的“造反派”对刘少奇、王光美批斗、抄家;一手又策划了声势浩大的“揪刘火线”。此时,“中央文革小组”的专案组得到辽宁“造反”组织的报告,说刘少奇1929年曾在奉天纱厂被捕过,是否也应查一查。戚本禹连忙于7月28日写报告给江青:“建议迅速派专人赴沈阳组织三百红卫兵(三人一组,分一百组共同作业),查找敌伪档案,把刘的‘自白书’找到后,即可在适当时机公布。”江青见报如获至宝,当天就批示:“立即物色一至三名同志去沈阳,照你的意见办。”同一天,中央五○四专案组(王光美专案组)副组长巫中等二人就在某军政委陪同下飞临沈阳。这位炮兵出身的军人专程来沈搜集“重型炮弹”了。

带血的证词

就在巫中等人抵沈的当天,一个具有相当级别的7人领导小组成立了,一个下设15人的彻查办公室成立了。在整整50天的时间里,彻查办发动东北三省,查了1929年前后的245万卷档案和报刊资料。然而,他们却一无所获,没有查到刘少奇同志所谓“叛变”的任何证据,戚本禹寄予很大希望的“自白书”纯属子虚乌有。

面对这种状况,江青一伙岂肯善罢甘休?从历史档案中找不到的东西,他们要从活人口中挖出来。于是,彻查办把1929年前后中共满洲省委工作人员和张学良时期奉天军警宪特的名单,以及奉天纱厂职工的花名册印发全东北,从市到县直至城市街道、农村公社普遍成立了彻查机构,逐一查找名单上的人,要求“活着的查到人头,死了的查到坟头”。

在中央专案组巫中指挥下,按照他们在北京虚构的刘少奇叛变情节,彻查办成立了若干彻查小组,进一步沿着“奉天纱厂——警察局——法院——张学良长官公署”这样一条线,查找1929年前后在其中任职的人员,不管是否了解情况,只要活着又任过职务的就列为重点知情人。有些甚至已经是神智不健全的人,也作为证人搜罗起来。

专案调查尚未开始,巫中就划框框、定调子,肯定刘少奇已经“叛变自首”。他说:“查刘少奇罪证关系极为重大……这是一项战略任务。有罪证是肯定的,只是查出来查不出来的问题,不存在有没有的问题。”对调查方法,他明确提出:“要经过斗争”,“以政治斗争为主,也要采取一定措施,如斗争会、小型专政等。”按照这个指导方针,办案人员对“知情人”采取了种种威逼手段。通过外调方式谈话得不到他们需要的东西,就以隔离办班为名进行拘留审查,剥夺人身自由,用专人监管,施加压力。一次次的审讯,一次次的威胁恫吓,直到证人俯首就范,让说什么就说什么,让证什么就证什么,不达目的不罢休,比古已有之的“莫须有”手段还要毒辣。

办案人员对原奉天高等法院检察处书记官(即记录员)刘青第的审讯,在1967年12月14日至1968年1月10日的27天里进行了38次。刘青第本来什么也不知道,只因专案组对他的身份感兴趣,所以成了重点“知情人”。在多次威逼下,刘青第受不住了,说:“我想了,没想起什么来,你们是不是把那时候的事写下来,我签个字行不?”办案人员咄咄逼人地说:“你能想起来,你的立场转变了就会想起来了!”“你打算怎么办呀?就打算受处分吗?”又恫吓说:“是在这儿常住下去吗”“你不说,我们有地方把你搁起来!”在反复的诱、逼、吓唬下,刘青第照专案组的指点写了“交代”,几经修改,形成“证词”后,立刻被当作战果带回北京。

在办案人员的高压威逼下,先后有贾文畸、董仁、熊守成、关庆云四名“知情人”自杀(均未遂)。有的吃药,有的跳楼,有的用刀片割脖子。

一份刘少奇被捕后如何叛变、如何出卖党的机构和同志、造成共产党多人被捕的假证词,就这样出笼了。

“你们学过历史唯物主义吗?”

1968年向全党公布的中央专案小组审查报告,诬陷刘少奇被捕后叛变革命,上书张学良感恩戴德,并在中东路事件中充当内奸等等。在一份所谓“证词”上,证明人写的是原省政协副主席刘多荃,而实际的撰写者却是彻查办和专案组的人。

刘多荃当年是张学良卫队的上校团长,侦破共产党案件这类事并不是他的本职工作,他也确实不知道。但专案组急于利用他的身份,就把他监管起来,反复进行威逼、恐吓、引供,拍桌子瞪眼睛,警告他:“不要执迷不悟,如不老老实实写材料,绝没有好下场”,“识时务者为俊杰”,“要老实交代,这对你自己及家庭、子女都有很大关系。”随即没完没了地让他写。刘多荃当时已是年逾古稀之人,残酷的折磨使他难以承受,从精神到身体都陷于崩溃。于是,专案组看准火候,开始“启发”、“诱导”式的讯问。先让刘多荃回想“九·一八”事变前几年发生的重大政治案件,后来又让他考虑1929年7月至1930年11月间发生的大事,最后又缩小到1929年8、9、10三个月发生的大事。要他一月一月地猜、说。当他按顺序猜到“9”时,专案组马上告诉:“抓的时间差不多”。

被捕时间解决了,又开始追被捕地点。刘多荃讲:“听说破获的案子,一部分是工业区,一部分是日本站,日本站这个重要。”专案组对此不满意,反复追问,进行指供:“纱厂是怎么回事?”刘多荃含糊搪塞地说:“纱厂抓的人与他们是一个组织的。”于是少奇同志的被捕地点问题又算解决了。对被捕人的身份,刘根本不清楚。从当年的审讯记录上可以看到,刘多荃说:“几次谈话你们都让我考虑这个共产党案件是个什么身份的人,在我的记忆里没听到有人向我直接讲;我想不起来,也不能瞎编呀!不过……我想一定是个大案子,是个东北主要负责人。”在多次诱供之后,办案人员干脆露骨地挑明:“你往最大走资派身上联系过吗?”在这样明显的指供下,刘只好说:“关于最高领导人职务,我记得当时听他们说书记或总书记。”在专案组的继续“引导”下,被捕人数从十几人逐渐减少到三人。关于释放后的去向,刘说“往西南”,不行!说“送天津或营口”,也不行!最后改为“上北边去了”,“就是为了利用他”,这才使专案组满意了。刘多荃出狱之后,于1979年5月至11月两次写出更正材料,说他1968年写的两篇证明材料,“是专案组从我到学习班被监护的整个期间,被逼所写的几十万字材料中,摘录要我抄写的”,完全是虚构的。

为了把证词搞得不露马脚,办案人员在彻查办负责人指挥下,对所谓“证人”的谈话记录进行随心所欲地再加工,把“听说”、“可能”、“如果”等词句统统删掉,再经过赤裸裸地篡改、罗织、生编硬造,然后整理成材料,再让“证人”抄写、签字、画押。结果,他们送往中央的71份证词中几乎没有一句是真话。对定少奇同志所谓叛徒、内奸、工贼的8份主证中7份出自辽宁。另一份就是在北京的孟用潜。专案组在辽宁大搞逼供信的同时,对孟用潜也进行了威逼。他们将和刘少奇同时被捕的孟用潜“隔离审查”,采取小型斗争会的办法,白天晚上连续审讯了7天。孟用潜在身心交瘁的情况下违心地按专案人员的授意,讲了被捕叛变的话。以后孟曾给毛主席写了20封信申诉翻供,讲述真相,但均被扣压。

经过这样一年多的紧张编导,一起骇人听闻的特大冤案出台。“四人帮”一伙欣喜若狂,在一些“证词”上,江青还满意地做了亲笔批注:“重要证据”。

1968年10月7日,周恩来同志看到这些假证后,感到非常可疑,追问彻查办外调组的一个负责人说:“你们是不是把情况都告诉了被调查的人,刘少奇的名字是你们说的还是暗示的?还是诱供的?什么大个子、白净脸、高鼻子、南蛮子?”这位负责人当面欺骗总理说:“这些问题我们没有告诉他们。”总理问:“那刘多荃没说刘少奇的名字,为什么在证据上写上了刘少奇呢?是不是你们告诉给他了?”回答说:“那是我们在最后取证时加上的。”周总理生气他说:“那就不好。你们学过历史唯物主义吗?”在周总理赶去接见外宾后,这些人立即做手脚,对可疑之处进行修改,然后送张春桥,由张春桥最后作了亲笔修改。当时连中央专案组也有人提出:1930年中共满洲省委和党组织遭到大破坏是杜兰亭出卖的,与1929年刘少奇被捕无关。但张春桥仍然生拉硬扯,将罪名强加在刘少奇头上。

由此,中国共产党的第二号领导人物和国家元首在1968年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、继而在中共第九次代表大会上被“永远开除出党”,撤销党内外的一切职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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